列治文华裔父子绑架案 粤裔称可获6万元
列治文华裔父子绑架案周三续审。案中次被告、越裔男子张雷蒙德(Raymond Troung,译音)表示,策划绑架案的人,是已死的另一涉案男子康诺利(Brendan Connolly);又说曾被告之是有人想偷走老板的钱、事后可分得6万元,以及曾与B.L.等见面。而在检控官多次盘问之下,张承认参与犯罪行为。控辩双方律师预计本周作结案陈词。
在检控官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盘问下,首被告斯托克(Donald Stalker) 表示按计划在完成打劫之后,会直接到距离事发地点约2公里的列市兰斯顿商场(Lansdowne Mall)停车场分钱。
父母自小离异 靠贩毒维生
在斯托克作供完毕之后,现年21岁的张雷蒙德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盘问。他表示自小父母离异,他要往返亚省卡加利和温哥华之间,只完成中学第10班课程,在离校之后靠着在派对中贩卖毒品维生,但收入不稳定,有时二三个月也无法取得收入支付生活费。
在案发前,他回到卑诗省,并在列治文一个派对中认识康诺利,两人随后就进行毒品买卖交易。当问到曾从事哪些毒品交易时,他说:“大麻、可卡因等毒品”。
在案发前一个月,康诺利突然发短信给张雷蒙德,表示“有份笋工”有无兴趣,张表示有兴趣,康诺利称“有个人希望通过预先安排好的‘抢劫案’,偷走老板的钱。”张随后又与康诺利会面,并见到另外的两人。
张描述称:“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人,其中一人是男事主B.L.,另一个是中间人。”在这次见面中,他了解到要打劫的金额为30万元,是B.L.老板的钱,B.L.还建议劫案要发生在自己柏文的停车场。张雷蒙德随后向康诺利推荐斯托克,但康诺利称斯托克最多只分得1万元。
想让朋友斯托克赚点钱
但控方不相信张雷蒙德的证词,赫曼森问:“越多人参与,你分到的钱就越少,不是吗?”张答说:“斯托克是我朋友,我只是想帮他一个忙,让他也赚到钱。”
赫曼森问:“你在案中可以得到多少钱?”张支吾以对说“不多”,随后又说:“B.L.说要一半,就是15万,我们其他人还有15万。”赫说:“那具体是多少?”张说:“给斯托克1万,再给康诺利的另一个朋友5千至1万,再和康诺利摊分后,我应该拿到6万左右。”
起初否认从事非法活动
赫问:“这难道是你第一次计算可以分到多少钱吗?”张说是,称大概知道金额,但未具体计算过。赫问:“你参与这项危险工作,竟然不知道自己可以分到多少钱?”张强调自己只是不确定具体数目。
张还指出这次绑架案,全部都是康诺利一手包办,自己也未有质疑过他,因为他认为“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并没有风险”。张最初还否认从事非法行为,他说:“这是另外一个人想偷老板的钱。”但赫问说:“你协助其他人参与犯罪,难道不是犯法吗?”张雷蒙德说:“你也可以这么说。”
张还说,母亲说广府话,自己也通过看电影等会说一些简单的广府话,因此在案发时听到B.L.对警方用广府话说“他们有枪”时感到很困惑,因为他认为“原计划并没有牵涉警方”。
后来才知康诺利已死去
赫曼森问:“康诺利找你参与计划,但案件曝光之后,康诺利却不见踪影,你被捕后难道不好奇他(康诺利)去了哪里吗?”张称自己试图通过朋友找过康诺利,后来得知他已死去,但他未解释康诺利是如何死亡的。对于警方在现场找到的一支枪,张表示并未见过,也称原计划并没有用枪。
其后,赫曼森在庭外表示,康诺利的死亡与本案无关。控辩双方律师向法官表示,预计在本周完成结案陈词。
在今次绑架案中,斯托克及张雷蒙被控包括绑架及藏械等多项罪名,两人均否认控罪。
庭上辩说没参与预谋
被告斯托克指出,按照计划众人在设计好的绑架案结束后,会到列治文市一商场停车场分钱,但因为警员到场抓人而结束。他还强调,自己并未参与任何预谋过程。
斯托克在接受检控官赫曼森盘问时说,原计划是在“绑架案”结束后,他们会到附近的兰斯顿商场停车场分钱,他届时会获得1万元,但因为有人报警,警方在案发现场拘捕了他们,所以分不到钱。
强调没参与任何预谋过程
当问到看见警车出现时,斯托克承认当时确实担心计划失败,“感觉可能就这样结束了”,但他还是表现出轻松的模样,走出车外,问警察说:“发生了什么事?”
斯托克强调没有参与任何预谋过程,他反复使用“我只是被告知”(I was only told)。当问到是否担心有人在停车场会看到他们的绑架行动时,斯托克说:“我确实注意到人们进进出出,可能这不是最好的场所。”接着他马上说:“但这是他们预先安排好的,不是我的决定。”
赫曼森还问“是否预料到有儿童出现?”斯托克答说:“没有预料到。”赫曼森问:“是否担忧儿童的人身安全?”他答说:“宁愿没有儿童在场。”斯托克还称,希望过程越简单越好。他还多次使用“不记得”、“时间太久想不起来”来回答检控官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