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到银行取钱被问用途 严重侵犯隐私
安大略省华裔风水师入禀 追买家欠款胜诉
2015-12-02 10:19 来源:Vansky
安省高等法院近日判决一宗本地华裔女风水师,状告其家具物品买家违约的案件。作为其风水客户的买家,质疑她所售物品中的风水摆设估价过高,拒付8万多元余款。法官以双方最初签署的合同为依据,判原诉人胜诉,买家须要连本带利支付余款
据法庭文件显示,在2006年9月份,华裔女风水师把安省烈治文山市的一处住宅,以52.8万元卖给一直找她看风水的华裔妇人和她的西人丈夫。同时,整幢屋内全部家具和物品,以「AS IS(依照现状)」的条件作价8万元卖给买家。这8万元是由屋主借给买家。
当时双方签署的条件是借款利率6%,在首3年买家可只还利息,并有权将贷款延长2年,利息相同。到第5年时,买家需连本带利归还欠款。华妇在接下来的4年间,每年都按约支付4,800元利息。到2011年需再连本带利支付84,800元时,夫妇拒绝支付。夫妇认为他们已经不欠对方任何金钱,声称对方歪曲包括多件风水球和风水石在内的屋内物品的价值,而且作为多年的客户和朋友,买卖双方还有一种委托关系,因此指合同应为无效。
买家指风水石仅值30元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夫妇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今年9月初,由一位地质学家和矿石商提供的专家监定报告。报告检验了数件风水石、水晶球及象牙摆件等物品,其中一件风水石,原风水师的原屋主声称价值3万元,估价只有30或40元。原诉人指不记得曾告诉买家一件物品是多少钱,只是说过所有物品对她来说都是十分重要,是她多年来的收藏,是无价之宝。她只是将全屋的物品以8万元卖出。
在法庭判决书中,法官Di Tomaso认为双方虽然是多年的风水客户关系,但并不具信托关系,在该笔交易中,双方仍是买家与卖家间的商业关系。买家当时清楚知道原诉人因婚姻问题需卖房返原居地,所以连家具物品一起卖掉。尽管当时夫妇不想买这些物品,但最后都买下所有物品,并非是因为那些风水摆设价值6万元才买,而是同意将所有物品全部计价8万元买下。
法官认为,当事人双方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判断力的个人,他们在律师面前签署合约时没有任何异议。而且所售物品中也没有每一件的具体计价,当时也没有进行任何估价,所售物品也并非以市场零售价售出,因此被告所聘请专家的监定报告不予采纳。
最终夫妇需连本带利归还84,800元,以及由2011年9月至判决日的利息,以1.3%计算共需还款89,148.06元。其他费用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