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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市取缔165家不合规大麻店
2015-10-27 09:45 来源:Vansky
温哥华市府周一表示,在当局收到176宗药用大麻店申请案中,只有11宗申请符合资格,成功率低于10%;另外,有30宗申请仅符合部分条件,有6个月时间改善以重提申请。温市府下令未提出申请的药用大麻店须立刻关门,否则面临罚款或司法诉讼。
温市府周一发表声明表示,自温市立例管制非法药用大麻店,截至8月21日为止,共有176宗药用大麻店提出申请牌照,只有11宗申请符合资格,成功率低于10%。符合资格的大麻店,须距离学校、社区中心、或其他大麻店300米以外。市府指,根据附例,符合资格的大麻店,下一步会是申请发展许可证,同时居住在距离大麻店2个路段的居民,将接获市府有关通知。
温市府表示,有30宗申请仅符合部分条件,因为申请店铺们虽设在商业区内,但距离其他大麻店在300米内,属于过于靠近。
30间再申请 有半年改善期
不过,上述30宗申请的店铺持有人,有6个月时间作出改善,或者搬迁后重提申请。市府指,这类药用大麻店,将根据市民投诉、警方关注等标准进行评分,最终或有部分允许继续运作。至于未在8月21日前提申请的药用大麻店,市府要求他们立刻关门,否则将面临罚款或司法诉讼。
据温市药用大麻店管制附例规定,有意开设大麻店者,必须先缴交3万元药用大麻执照费,商店地点必须位于商业区内,距离学校及其他大麻店300米以外,开店前必须通知所在社区,并签署好邻居协议(Good Neighbor Agreement)等。
对于温市府的做法,前联邦卫生部长安布丝(Rona Ambrose)过去发表声明,重申联邦政府反对非法大麻店。
有有温市药用大麻店东主抱怨,如今主张大麻合法化的联邦自由党都上台执政,温市府10%不到的批准率,显然发牌标准过于严苛。不过,有团体仍反对温市府规管大麻店,认为是变相合法化。
店主责条件太苛
有温市药用大麻店东主抱怨,市府发牌标准过于严苛,他们考虑提出司法诉讼。另外,反大麻团体仍坚持反对当局规管大麻店的立场,认为这只会让大麻店变相合法。
位于温市固兰湖街(Granville St.)夹西67街(W. 67th Ave.)附近一家药用大麻店东主德兰尼(Darcy Delainey),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指出:「在176宗药用大麻店申请案中,只有11宗申请符合资格,反映这个标准太过严苛。」
虽然他尚未接获市府通知,但因他的大麻店距离学校300米内,估计获批困难。
德兰尼批评,这个做法变相让少数大麻店图利。他指出:「温哥华学区情况不同美国的丹佛(Denver)及西雅图(Seattle),温市每平方公里学校数量是他们的2.6倍,规定每间大麻店距离学校300米内,并不公平。」
亲子团体促温哥华应取缔大麻店
另一个温市大麻店东主布赖尔(Don Briere)向区报《温哥华24小时》(Vancouver 24 hrs)表示,他提出9宗申请,但仅一宗获批。布赖尔指出:「我已告诉联盟其他成员,打算向法院申请禁令或提出诉讼。」
温市亲子情主席陈卢美馨周一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就表示,大麻目前在加拿大仍属于非法毒品,温市议会并非联邦立法机构,无权订附例规管大麻,温市警有责任按照法例执法。她说:「温市警须依法执法,立刻取缔非法大麻店,如果警力不足,可以要求省府增加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