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到银行取钱被问用途 严重侵犯隐私
非公民也跑去投票 最高罚款2万及1年监禁
2015-10-18 07:19 来源:Vansky
布拉甘扎(David Braganza)
素里有居民表示,自己并非公民,但日前收到加拿大选举局寄来的联邦大选选民卡。假若某人并不具有投票资格而去投票,即使该人收到选民卡及姓名被列入选民名单之内,属于违法,一经被裁定,最高刑罚包括罚款2万及一年监禁。
印裔永久居民收选民卡惊讶
据CTV报道,任职货车司机的布拉甘扎(David Braganza)在1990年由印度移民加拿大,至今15年,但是这么多年来他没有投过票,因为他仍然是永久居民,而非加国公民。不过,日前他收到来自加拿大选举局的选民卡,他对此感到惊讶。
布拉甘扎不仅收到选民卡,而且他的姓名亦被列在选民名单之内。他质疑全国有多少个跟他一样,未具投票资格者却收到选民卡。
卑 诗大学政治学家莫斯克罗普(David Moscrop)表示,当局可以从多个来源,例如加拿大税务局(CRA)和其他政府机关,取得选民资料。他续道,当局要寄出大约2,600万张选民卡,其 中可能出错。加拿大选举局强调,上述出错极为罕有。该选举局提醒大家,要具备选民资格才可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