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到银行取钱被问用途 严重侵犯隐私
加拿大税局有薪假期官司败诉
2015-05-29 08:35 来源:Vansky
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为员工多请一天有薪假而纠缠7年的官司,终于以局方败诉落幕。事件起始于2008年1月,当时任职税务局核数师的Stephanie Delios放了一天有薪假,数月后她升了职,并转投了另一工会时,她再次申请有薪假期一天。
她在转投前后加入两个工会,分别是加拿大公务员联盟(PSAC)及加拿大公共服务专业协会(PIPSC),两个工会各自与税务局订有合约,订明每名人员于一个财政年度里,除却年假及病假外,还可得个人有薪假期一天。
PIPSC指当员工转投另一工会后,有再得有薪假一天的权利,不过税务局不认同此条款,并认为每位员工一年内只能有一天个人有薪假期,因此申请不获受理,控辩双方最终诉诸法庭。
经过7年的诉讼,联邦上诉法院裁定维持对劳工法庭审裁官David P. Olsen的宣判,指Delios根据工会条款申请假期有理,税务局须补偿她一天的薪酬;税务局对于会否上诉未有定论。
她在转投前后加入两个工会,分别是加拿大公务员联盟(PSAC)及加拿大公共服务专业协会(PIPSC),两个工会各自与税务局订有合约,订明每名人员于一个财政年度里,除却年假及病假外,还可得个人有薪假期一天。
PIPSC指当员工转投另一工会后,有再得有薪假一天的权利,不过税务局不认同此条款,并认为每位员工一年内只能有一天个人有薪假期,因此申请不获受理,控辩双方最终诉诸法庭。
经过7年的诉讼,联邦上诉法院裁定维持对劳工法庭审裁官David P. Olsen的宣判,指Delios根据工会条款申请假期有理,税务局须补偿她一天的薪酬;税务局对于会否上诉未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