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那比市长分心驾驶罪成 法官驳回辩护理由
本那比市长柯瑞根被控分心驾驶,辩护理由不获法官接纳而败诉。(档案图片)
本那比市长柯瑞根(Derek Corrigan)前年在驾车时拿着手提电话,被警员逮个正着,并遭开出分心驾驶罚单。柯瑞根不服,任辩护律师出身的柯瑞根日前在法庭上进行自辩,称当时的手提电话无电,并比喻为犹如手持砖头或银包。但法官不同意其论据,指拿着电子产品准备使用已足以入罪,柯瑞根最终败诉。
柯瑞根于2013年7月,在本那比市内被警员发出违例告票,指他分心驾驶,开车时使用电子产品;柯瑞根不服,拒交罚款,日前在省级法院就案件提出申辩。
警员睹柯拇指触手机屏幕
根据供词,本那比皇家骑警吉尔斯(Johnathan Gills)在2013年7月11日傍晚7时半左右,驾驶骑警电单车,行经卑诗理工学院(BCIT)附近的威灵顿街(Willingdon Ave.)南行线时,看见当时正在开车的柯瑞根,右手拿着手机、拇指正触碰屏幕,警员遂立即截停柯瑞根,并发出告票。
柯瑞根本周三出庭时辩称,当时他刚出席完一个宴会,离开Delta Burnaby酒店,原本想致电告知太太会晚些回家,但发觉手机无电,根本无法操作。柯瑞根又称,「由于我很赶时间,一时忘记把手机放下来。」
喻无电手机如砖头或银包
本是辩护律师出身的柯瑞根,质疑当时截停他的骑警,把手机屏幕反光,误当作手机开着了,又称警员当时根本来不及看清楚究竟手机是否启动。
柯瑞根声称,曾要求警员当场检视其手机,证明手机已没电,他不可能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故不构成分心驾驶;柯瑞根甚至把拿着无电的手机,比喻成手持一块砖头或银包。
不过警员当时拒绝查看他的手机,并且解释,单是司机开车时拿着手机这一点,已有足够理由发告票。
警员反问会否常拿没电手机开车
骑警吉尔斯接受盘问时分析,当时柯瑞根离开靠近Canada Way的Delta Burnaby酒店,一直驾车至被截停地点,途中可能一直拿着手机,先后在Canada Way左转,再在威灵顿街右转,并一路穿过Goard Way的红绿灯;警员反问柯瑞根,「你会否常常拿着一部没电的手机开车?」
柯瑞根表示,深明分心驾驶行为的严重性,但他再三强调,自己因为赶时间,并且只是「一时疏忽」,才会一直拿着手机。
拿电子产品准备使用即违法
法官贝尔格斯(Brian Burgess)在总结案情时,引述《车辆法》(Motor Vehicle Act),指驾驶时使用电子产品,包括「手上拿着电子产品准备使用」,即属违法。
法官也不接纳柯瑞根把无电手机与砖头、银包相比的说法。「一部就算没了电的手机,也不能跟银包或砖头同日而语,而且法例写明,禁止驾驶人士开车时用手机。」
法官最后判柯瑞根分心驾驶罪名成立;根据法例,驾驶期间拿着手机,罚款167元兼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