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华裔死伤案地库为违规改建 可罚5万
日前发生一死一伤事件的劏房,屋内住有至少5至6名租客。
上周日晚多伦多市两名居住地库劏房华裔男租客,疑因积怨发生冲突酿成一死一被捕案,多市劏房问题并不陌生;万锦市南面劏房问题其实也不容忽视,万锦市府附例只准许屋主建具独立门进出的地库柏文(Second Suites),不容许违规板间房存在,若屋主非法建劏房且发生事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
去年劳工日长周末,万锦市坚尼地路夹史刁士大道以北社区Eastpine Dr一所独立屋半夜起火,当时屋内有10多人被困,其中一名从香港到万锦市读中学的19岁租客险些葬身火海,幸及时被救出。
万锦市消防部门及约克区警方其后发现,火场疑被人间出多个房间,出租予年轻学生居住,故火警发生时有逾10人困于屋内。
根据万锦市府附例,万锦市只容许独立屋、半独立屋及镇屋屋主,将有独立出入门口的地库,装修为地库柏文形式出租,并不容许屋主将房屋板间出多个劏房出租。
须合符建筑防火条例
市府在网站上阐述该附例时表示,数年前整个万锦市内涉非法劏房或非法兴建第二地库柏文(Second Suites)房屋多达2500间,非法分租屋衍生社区消防等潜在问题。
附例规定所有房屋第二地库柏文在修建时,必须合符市府建筑与防火条例,以及物业标准附例(Property Standards By-law)的要求,同时也必须符合安省《业主及租客法》的条文,以及相关房屋保险条款。
若万锦市内房屋在未获市府批准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制成非法劏房,除会面对市府附例起诉,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等诉讼外,劏房一旦出事,屋主须面对相关巨额索赔。
市府称如果屋主非法将房屋变房而导致房屋火警,当局必会追究屋主非法改建房屋构造的责任;屋主即使有购买房屋保险,但因违例改建房屋及可能使用危险物料改建房屋,保险公司也因此有理由拒绝其索赔损失及重建房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