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男子贩毒被判5年 3岁移加身世可怜
一名华裔毒品拆家被警方在其渥太华住所搜出可卡因、芬太尼和其他毒品。该图与案件无关。星报资料图片
安省一名华裔毒品拆家被警方在其于渥太华的住所内搜出可卡因、芬太尼和其他毒品,虽然该住宅单位的前租客是一名毒贩,警方亦无法指证被告染指这些毒品,但法庭基于环境证据,判被告入狱5年。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披露,被告在中国出生,3岁移居加国,年幼经历父母离异,与继母不合的他未成年已离家生活。律师又称,被告已怀孕的配偶最初也被落案检控,并因官司压力致流产。
警方在2011年接获线报指有人在街头贩卖可卡因,于是派探员监视,发现有毒品交易。被告几日后贩卖大麻时被警方拘捕,即场搜出3.1公斤大麻和一枝伸缩警棍。
警方取得法庭搜查令,到同一条街上的住宅公寓单位进行搜索,起出700克大麻、923克可卡因、5.8克霹雳可卡因、522粒含芬太尼(Fentanyl)药丸、55.7克大麻二醇(Cannabidiol)、500克印度大麻和227粒氧可酮(Oxycodone)药丸。警方在被告身上和寓所内搜出共7,815元小面额钞票。
怀孕配偶被控后流产
被告辩称他是从一名熟人手上顶租该住宅单位,原先的租客是一名毒贩,已被递解出境。警方只是发现被告藏有这些毒品,没有被告直接贩卖这些毒品的证据,唯一的证据只是被告涉及大麻。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在中国出生,3岁移民加拿大,幼年时父母离异,被告与父亲及祖母生活。被告与继母不合,未成年便离家生活。被告明白到所犯罪行会被判刑,已计划善用坐监期间完成中学学业,希望刑期不太严厉,阻碍他重建新生活。辩护律师又称,被告被捕时与配偶同居12年,已怀孕的配偶最初也被落案检控,由于这宗官司的压力导致流产。
律师称,被告在外父的铲雪及剪草公司工作,并在外父入医院期间独力支撑生意,已经是外父的左右手。被告在判刑前也分别在两个非牟利慈善机构,从事超过70小时社区服务。被告获很多个人和机构写信求情,相信被告日后不会再以身试法。
控方指出,毒品性质和数量令这宗案件极严重,被告无疑是一名毒品拆家,搜出的芬太尼是一种非常危险毒品,因此提出判监8年。审讯前的14个月软禁家中和4年宵禁,只可以折抵6个月刑期。辩护律师要求法庭判其入狱3至4年,严格假释期应该可折合18个月刑期。
安省最高法院法官在判刑时指出,被告有犯罪纪录,曾因贩卖大麻入狱11个月,出狱1年又再被捕,显然未有知错能改,继续从事不法活动。被告不是瘾君子,贩毒纯粹为了赚钱。检控官关注到本案的受害人除染上瘾癖的人,也有瘾君子为了取得金钱购买毒品而犯罪的受害者。被告的配偶也是深受影响的人。
另判罚款终身禁持有武器
法官认为监禁有两大阻吓作用,广泛而言是恰当的刑罚,可以阻吓社会大众犯下同样的罪行,明确的阻吓作用是令罪犯不再犯案。本案的量刑要符合这两项原则。
法官表示,被告藏有的一些毒品,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其他毒品的最高刑期为3年,非法藏有武器也可判刑5年。法官最后裁定,被告扣除7个月的减刑后要入狱5年,并且在6个月内为每项控罪缴交100元的受害人罚款附加费,以1,100元为上限。被告要提交DNA样本,和终身不准持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