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旅签可在加拿大远程工作 境外支薪 不需工签
持旅游签证人士根据《移民法》无法在本地工作,这是众所皆知的规定。但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图)却提醒,持旅游签证人士虽然不能为加拿大的雇主工作,但可为不在加拿大的雇主,从事使用电话或是电脑网络完成,同时薪资也是在境外发给的工作,例如科技顾问、网页发展人员等工作。
辛湉王指出,一般人均知道,在加拿大的外国旅客若无工作签证即无法工作,若无工作签证仍工作,则等于打黑工,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发现,则面临的后果包括马上被驱逐出境、6个月之内无法申请工作签证、一年之内禁止入境加拿大,有可能雇主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移民法》并提供无工签不能从事"工作"的定义,包括任何领取工资或是佣金的活动;任何有可能与加拿大公民或是永久居民在劳动市场上构成竞争的工作。
辛湉王说,根据"工作"定义,则就算是不支薪的实习工作,有可能均需要取得工作签证才能合法从事。不过,他说,仍有许多工作属于例外情况,即使没有工作签证,只持旅游签证也可以从事。
他指出,"远端工作"(remote work)即是其中一类。他表示,在目前全球化及高度数位化的发展下,移民部其实是允许旅客从事远距离完成,包括使用电话或是网络完成的工作,但前提是所工作的雇主不能在加拿大,且他们必须在境外的地方领取薪资。典型的例子即是高科技顾问,网页发展人员,或是会计师等。
至于持旅游签证的人士能否在本地做义工?辛湉王说,移民部允许持旅游签证人士参加义工,但必须是不支薪,例如担任慈善组织或是宗教组织的理事会成员;担任帮助小朋友的"大哥哥"及"大姐姐",或是义务担任强暴危机中心热线电话的接线生等。
此外,偶尔帮助家人完成某些工作,例如母亲帮助女儿照顾孩子,以及叔叔帮助侄子兴建小木屋这些属于不支薪的工作,也是被允许的范围。
近年来愈多愈多中国商务旅客入境,并在加拿大待上一段时间,辛湉王说,这些商务旅客也都能在加拿大工作,只要他们工作性质属于国际性,而他们必须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领取薪水,以及他们的雇主是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公司的获利也在加拿大以外地方发生。
为了鼓励全球电影制作公司来加拿大拍摄及制作电影,移民部还特别声明,外国公司雇用的电影制作人,以及与制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可不用申请工作签证,就能在加拿大工作。
《移民法》并列出演员、运动员、会议策划人员、公共演讲人员及紧急救援人员,均是不需申请工作签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