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2 09:13 来源:Vansky
卑诗省阿波斯福(Abbotsford)一个男教师,遭一个邻居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指是娈童癖者,男教师不忿被诬蔑,于是提出诉讼。经过审理,法官现裁定原诉人胜诉及获赔逾6.7万元。
据《省报》(The Province)报道,案情透露,原诉人普里查德(Douglas James Pritchard)是中学音乐教师,他在2008年与妻子和两个儿子迁入阿波斯福社区奥古斯顿(Auguston),跟与讼人范内斯(Katherine Anne Van Nes)为邻。
两户因后院瀑布噪音而交恶
原诉人及与讼人的关系后来出现紧张,其中范内斯的物业内新设一个大鱼塘和瀑布,原诉人指该鱼塘和瀑布日夜发出的声音,令他们一家难以入睡。原诉人曾就此提出投诉,两人自此交恶。另外,与讼人其中两个儿子被指不只一次在未经同意下,走进原诉人的后院。还有,与讼人的爱犬多次在原诉人的院子里大便。
在2014年,与讼人在facebook上帖文,指原诉人在他的后院安装镜子和摄影机,日夜监视她的子女。与讼人又在帖文上,以「娈童癖者」及「偷窥者」等字眼形容原诉人,而与讼人的一个朋友,更把帖文转发到52岁原诉人工作的地方。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桑德斯(Anthony Saunders)在裁决时称,有关的帖文内容并不真确,对原诉人的声誉造成伤害,所以下令与讼人向原诉人赔偿67,500元,包括5万元一般损害赔偿及1.5万元惩罚性赔偿。此外,桑德斯下令与讼人在每晚10时至翌日早上7时,关掉该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