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温哥华为基地的儿童倡权组织,唿吁联邦政府废除加拿大《刑事法》中,一段容许家长有条件体罚子女的法例。
儿童倡权组织First Call:BC Child and Youth Advocacy Coalition发起的「Corinne's Quest」运动,重提这个30年的旧争议,要求将《刑事法》第43段,又俗称为「打屁股法例」废除。这段可被家长作为辩护理由的法例,最早在1892年的刑事法出现,后来有稍作修改,说明不可用皮带或任何武器如藤条体罚儿童,也不可打头或脸,亦只有家长为纠正子女,在合理情况下,才可用手打屁股,而两岁以下或青少年则不可。
上述运动宗旨是停止加拿大体罚儿童,促请政府废除第43段法例,推动以正面方法教育儿童。该运动指导委员会主席林恩(Kathy Lynn)说:「这真的是一个人权问题,打屁股合法是疯狂的,它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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